| 1.个人资料的提供:阁下是自愿向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在此等声明中,「个人资料」的涵义与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界定的「个人资料」相同,即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电邮地址、公司/雇主名称、职位及/或阁下的意见等。
2.收集所得资料的用途:本公司进行是次登记电邮通知服务所得的个人资料将会由本公司委派的今日投资传讯(TodayIR.com)处理及保存,并会被本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及/或本公司委任的公关公司用作处理投资者关系的内部参考数据。
3.个人资料转交:除非所作用途为法例容许又或属法例规定,否则我们不会用足以辨识您身分的方式,向进行上述用途以外的他人及/或第三者披露您的资料。
4.保留个人资料:阁下的个人资料将在进行上述指定用途所需期间予以保留。
5.查阅或更正资料: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阁下有权查阅及/或修改阁下的个人资料;如欲查阅及/或更正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可透过下列途径提出书面要求:
6.私隐政策声明:本公司对于阁下自愿向本公司提供之个人资料会绝对保密。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地址、电邮地址、公司/雇主名称、职位及/或阁下的意见等,而这些个人资料会用于资料收集时所指定的用途。除非法例或规例容许或规定,否则本公司不会在未经阁下同意前将有关个人资料作任何其他用途。本公司设有保安措施防止失去、误用及擅自更改向其提供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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